【經濟日報/記者黃啟菱/台北報導】
容積獎勵將設上限。對此,遠雄企業團副總經理蔡宗易表示,容積獎勵設立的目的,就是讓開發商願意蓋公益性設施、做綠建築等,並在規劃建築時導入創新概念,未來若無容積獎勵,開發商恐怕會失去拚創新、做公益的動力。
此外,開發商在買土地的時候,除了評估法定容積之外,也會將可取得的容積獎勵計算進去,精算成本,過往容積獎勵並無上限,開發商自然會樂觀評估,但以後若有上限,已經依照往例買地的開發商,可蓋的建坪恐減少,單價自然得提高、轉嫁到買方身上。
蔡宗易表示,若政府真要推動此事,盼能先與業界溝通,並設立落日條款,做好配套。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認為,台灣本就地狹人稠,目前法定容積普遍過低,是市容不佳、地價高漲的主因,盼政府在審視容積政策時,也能全盤檢討既有的法定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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