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念慈/新竹報導】
新竹市一名科技人花1800萬元買房,透過實價登錄網站發現隔壁鄰居花1880萬元,原本沾沾自喜以為覺得買便宜了,不料進住後鄰居透露實際交屋只付1600萬元,氣得要求建商退1百萬,雙方協調破裂。
新竹市政府消保官劉興振提醒,消費者買房之前最好先調查標的物周遭「買屋」的價格行情,部分代書或者仲介會在實價登錄網「賣低標高」,對賣方來說有利哄抬屋價,對買方來說未來想轉售也可以開出比較高的金額,這樣的「賣屋」行情不見得準確。
此外,雖然不少商店標榜「買貴退差價」,但房屋買賣訂契約後就無法再更改,如果事後認為買貴了因此不履約,需付總價1成的違約金。就算是同一區域,因道路面寬、交通和居住便利性都不同,也會造成個案價格不同。
這名科技人投訴,最近花1800萬元購買透天別墅,當初建商開價2千萬元,他上實價登錄網站發現鄰居買房價是1880萬元,認為自己買到便宜,建商還為他支付更改窗框、採光罩等工程費30萬元,喜孜孜過戶、入住後拜訪鄰居,卻得知鄰居只付建商1600萬元。
這名屋主氣的要求建商返還差價,也不願支付還欠的尾款30萬元,雙方找上消保官協調,後來屋主開出退1百萬元要求,但建商只願不收尾款30萬元,雙方沒有共識。劉興振轉而輔導消費者爭取「瑕疵擔保」,若房屋有磁磚損壞、漏水等現象,可要求建商減少價金。
新竹市政府地政處長林瑞東表示,實價登錄網站應根據買賣實際價格登錄,如果申報不實會裁罰最低3萬、最高15萬元。但就算同一個建案,每個房子價格都可能不同,民眾可作參考,但要完全比照「有困難」。如買賣價金與行情差距太大,相關機關才會請申報人說明,也歡迎民眾檢舉提報。
一名不願具名的代書私下透露,代書都是透過合約書上的買賣價格去做實價登錄,但如果買賣雙方有「內、外約」,又有默契互相不揭發,難保代書在不知情情況下登錄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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