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財訓所地上權開發案,財政部和華固建設昨天完成簽約。華固預計3年半完工,未來將出現每坪「3字頭」建案,地上權70年,可望再延長30年;財政部長張盛和說,財訓所開發案打響活化國土的第1砲,景美地區將軸線翻轉。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長周後傑說,財訓所開發案,政府可取得辦公廳舍9047坪、學員宿舍2501坪,財訓所現有建物結構補強和外牆整修,國庫進帳新台幣13.88億元權利金,每年另可收取土地租金約3100萬元。
他也說,70年地上權期間屆滿收回土地後,可重新規畫再開發,對政府來說,除保有土地所有權外,還可創造永續財源;對投資業者而言,可增加投資管道,活絡經濟,這是公私雙贏的作法。
華固建設規畫,全案將在民國107年之前完工,除政府分回建物,華固建設計畫在臨羅斯福路商業區興建商業辦公大樓,住宅區後方基地則規畫中小坪數的地上權住宅。
張盛和說,財政部另遴選全國33筆國有地,供各縣市政府活化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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