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玲整理】
政府未來有可能拉高「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公告地價」等同市價,要達到實價課稅目的,對此,我認為,若政府「一次拉高公告價格等同市價」,將會爆發市場恐慌拋售潮、殺傷力恐大過奢侈稅,政府須三思而後行。
今日上路的實價登錄,到目前為止,市場接受度很高、並無反對聲浪,因為民眾均了解新法上路後,市場行情將更加透明公開,也有利於房價合理化。政府應該針對這一部分著手,把施政重心擺在宣導實價登錄優點,讓更多民眾知道新法上路後,有助於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並保證買賣雙方的權利。只要房價更加透明化、合理化,民眾、市場的認同度就越高,政府施政才有成效、成果。
政府應該考量國際經濟情勢、國內景氣以及房地產市場等各種狀況做綜合考量,再做實行課稅與否的決定,而非在新制上路的同時,又丟出「思考」實價課稅下一步可能性的炸彈。要知道若「一次把毛拔光」,對現階段房市的殺傷力恐超越奢侈稅,並出現恐慌性賣壓大量湧現。
政府應將目前國際經濟、國內景氣狀況欠佳,納為推行實價課稅實行的時機點來考量。要了解現行全球市況不是一個推行不動產實價課稅的好時機,加上政府當初保證「不以實價登錄資訊做為實價課稅依據」,若現在以行政命令推行、不透過修法而大幅度調升「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公告地價」等同市價,實際上與實價課稅無差。如此一來,不僅市場不會支持,更會「失信於民」。
從政府現行緩步調升「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公告地價」的政策來看,調升公告地價或是現值對民眾來說都是可以接受的範圍,主要是因為調升幅度落在5%至10%,幅度不會過度劇烈。民眾感受加稅的力道不強,最終市場也能適應、接受行情逐步走升。
如果政府有意推行實價課稅,應先進行不動稅賦改革,若政府採行實價(總價)課稅,以不動產買賣交易中的財產交易所得稅為主,就應該將房屋與土地稅制合併變成財產稅,也要廢止土地增值稅,才有可能繼續往下做。
從現行實際成交價(總價)包含房屋和土地價格來分析,若要以實價課稅,在「一稅不能兩課」的前提下,就必須廢除現有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契稅」,甚至「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都必須廢止才行,以實際價格取代政府公告現值,讓「三稅合一」,整個房屋(契稅)、土地(土地增值稅)交易稅制改變成財產交易所得稅。
整個房屋土地交易稅制要改變成財產交易所得稅,這個改變幅度非常大,牽一髮而動全身,稅制要整個大翻修。另一方面來說,地方稅收的來源都是靠房屋稅及地價稅,如果真的大翻修,影響的範圍非常大,後果如何也要好好評估。
若政府欲採行調高土地公告現值接近市價,最好在既有的土增稅制度下課徵不動產交易所產生的增值稅,這樣衝擊較小,民眾接受度也較高,建議可依照經濟、景氣和地區性的不同,每年調漲5%至10%、逐年貼近市價,才是上策。
(作者是台灣房屋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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