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 位在行善路上的潤泰峰哲,因將公共空間的廁所全都拆光光,擅自變更公共空間裝修,遭建管處重罰330萬。 圖/北市建管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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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止建商將工業區建物改為「豪宅」違法販售,北市府建管處4月起,陸續清查63個建案,有9件違規二次使用。建管處祭出重罰,依個案違規層數,每層開罰30萬元,平均每件開罰240萬至420萬元不等。
市府都市發展局長邊泰明表示,內湖五期重劃區、南港工業區的建築物,各樓層的機電設備空間及衛生設備,因為是工業、商辦用途,應集中設置公共空間。
不過許多建商卻「二次施工」,將「公共空間」違規裝修、擅自變更,好讓「住戶」有機會單獨使用。為遏止歪風,4月起針對「二次施工」進行清查。
建管處科長洪德豪表示,清查結果有10件違規建案,當時每案開罰30萬元並限期改善。前天再次派員勘查,發現除內湖五期重劃區的「維多利亞嘉醴」已改善外,其餘9件都毫無改善跡象。
其中像合康捷境、潤泰峰哲的公共空間本應設有廁所,不過建商全都拆光光;鼎峰、世界心則是把廁所出入口封閉,計劃改為「內部化」;遠雄藝朗把廁所改為儲物空間使用,明顯違規使用,平均每件總計裁罰金額約240萬至420萬元不等。
建管處長張剛維表示,將限期建商於3個月內改善,若屆時仍未改善,將採連續罰並縮短改善期限。
除「事後稽查」外,張剛維表示,起造人應於樣品屋、銷售傳單等明顯處加註說明土地使用分區,且不得違規作為住宅使用等資訊。若有不實廣告,將移交公平交易委員會裁處,一旦敗訴判決確定時,將面臨廢止建照執照的命運。
張剛維表示,目前也在修正「北市府處理工業區內平面設計類似集合住宅原則」,過去僅有工業區申請建照時須繳交保證金,保證金最長可到3年。
如今計畫擴大適用範圍,將工商混合區也納入,並延長保證金年限至6年,建商或起造人一旦違規使用,將沒收全額保證金,杜絕建商的投機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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