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張欣民】
政府實施實價揭露已正式滿一年,只是最近市場上傳言,稅務機關擬對財產交易所得改採實價課稅,特別是高總價的房子,更被列為查稅的主要對象,讓投資客人人自危,甚至有媒體說「變相實價課稅,偷偷上路了」。之前市場上大家擔心的實價登錄後的實價課稅,似乎發生了,如果稅務機關真的拿實價登錄的資料來課稅,稅務機關恐怕就觸法了!
實價登錄可說是馬英九政府最重要的一項政績,因為過去數十年,台灣房價都猶如一只黑盒子,不僅民眾不知真實房價,政府機關也拿不到完整的房價資訊,房價資訊透明化一直淪為口號,無法真正落實,主要是有一些現實的阻力存在。
首先,實價登錄的阻力,來自民眾擔心個人隱私會曝光的疑慮,因為房子的交易,是大多數人一生中最大金額的交易,萬一經由實價登錄讓個人的財產露白了,可能讓人寢食難安,特別是買賣高總價房子的有錢人,更是擔心這個問題, 因此,能夠不讓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絕對是這些有錢有勢者最高的期望。
其次,是既得利益者的阻擾,在實價登錄之前,誰是既得利益者呢?建築業者、代銷業者、房仲業者等,都是既得利益者。他們在沒有實價登錄的環境當中,保有資訊不對稱的優勢,在房屋的銷售上,掌握房價的發言權,雖然這些既得利益者不是全都反對實價登錄,但若是能夠讓揭開房價黑盒子的實價登錄不上路,私底下一定都拍手叫好!
最後,也是最大的阻力,來自於一個似是而非的疑慮,就是擔心實價登錄之後,政府掌握實際成交價格,就會實施實價課稅。在目前我國不動產交易稅及持有稅稅基都偏低的情況下,一旦全面開始實價課稅,等於宣布對八成六左右、擁有房地產的民眾變相加稅。提到加稅,不管是對台灣或歐美日等國家,都是會動搖執政地位的大事,任何執政者都不敢輕舉妄動。
為了消弭這個疑慮,政府在修改地政三法時,除賦予地政機關實價登錄的法源基礎外,同時加入了一個很重要的但書:「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以有效排除民眾可能面臨實價課稅的疑慮。
因此,政府要拿實價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來課稅,就必須先建置完成相關的配套措施,而且這些配套措施,須經立法院立法通過,才可以合法進行實價課稅。反過來說,如果政府沒有相關配套措施,也沒有經過立法程序,就拿這些實價登錄的價格資訊來課稅,就是明顯違法(地政三法)的行為。公務員凡事講求依法行政,如果法令還沒有放行,在財產交易所得稅的課徵上,稅務機關就便宜行事拿這些公開資料來課稅,民眾是可以據理來爭取相關的權益!
但是有人還是會質疑,現在稅務機關在抓預售屋換約者的財產交易所得稅,其實價基礎是從哪裡來呢?難道不會直接跟內政部來要嗎?事實上很簡單,只要發函給各家建設公司,要其提供交易人相關資訊,就全部一網打盡了,不用拿實價登錄的資料再去費時比對,更重要的是──避免落入不合法課稅的口實!
(作者是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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