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林建甫】
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近日赴立院備詢時談到,「預售屋市場就像房屋期貨交易」,以小資金即可進行財務槓桿操作,買一棟房子的錢就足以買十棟預售屋,因此,希望預售屋市場能受到管控。其實預售屋控管,早就該做了。現在官方終於有了起頭,希望本期立院有所行動。
期貨就是一種契約,兩方約定在未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去買或賣契約商品。期貨的最初功能,就是提供標的物商品的持有者可以轉嫁價格變動風險。例如棉花、銅鋁等農產品或金屬商品,因為有期貨契約而使市場穩定發展。但期貨也是一種衍生工具,通常只需要少量保證金,就可以買賣鉅額合約。因此期貨交易參與者中,就產生套利者(或稱對沖者)、投機者,透過市場運作,決定公平合理的價格(價格發現),促進經濟的活動。
預售屋也是一種契約,契約中建商與客戶約定以「特定價格」買賣預售商品,並在未來「特定時間」交付,且預售屋尚未交付,所以僅需繳交少許頭期款與工程款就得以買賣,因此概念與期貨相近。
平心而論,預售制度本身並沒有太大過錯,大部分的建商、承購戶都須依賴它。預售屋制度可以讓承購戶在二至三年的施工期間分期繳交自備款,減輕購屋壓力,可以幫年輕人一圓購屋夢或成為無殼蝸牛買殼的入場券,此外,購屋者亦可於預售期間要求建商進行客變,避免建材無謂浪費與汙染;對建商而言,利用預售制度,可透過財務槓桿原理,減輕建築融資與存貨壓力。
然預售屋投入少、財務槓桿大的特性,加上預售屋不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簡稱特銷稅)規範,甚至也不受實價登錄交易一個月登錄的限制,成為投機炒房客介入牟利的標的,預售制度成為房市短線炒作的絕佳溫床。投機客透過財務槓桿操作與期貨價格帶動現貨價格特性,不斷換約,墊高房價,讓真正需求者永遠買不起房子,部分建商甚至包裝成低自備款、工程零付款等超低門檻,去吸引投資客進場。近年來桃竹地區屢見不鮮的紅單、白單轉讓等亂象,也都是從預售屋制度所衍生而來。
這些投機炒作讓預售屋制度猶如期貨操作,在房地稅制偏低、資產家節稅 、國內游資氾濫又缺乏多元投資管道消化下,幾乎穩賺不賠。在房價飆漲的此刻,自然喚起輿論對預售屋制度檢討聲浪。
此外,在美國傳出量化寬鬆貨幣政策可能退場後,30年房貸利率已由3.4%調高至4.4%,長期利率走揚約1個百分點,牽動全球長期利率趨勢及房價預期,房市風險提高。預售屋為房屋的期貨,在財務槓桿擴大操作下,風險尤高,若面臨市場反轉,投資客拋售不掉,將有一波房市斷頭危機。不論政府基於居安思危或是站在抑制預售屋房價炒作的管理立場,都應該謹慎看待預售屋制度,加強控管。
現階段來看,我們認為較有效的方法有三,一是將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並要求預售屋簽約後30天內就立即實價登錄,如此一方面可以讓業者開價「膨風」立刻現形,而非等到兩、三年後交屋才知道,另一方面也可減少換約交易拉抬房價情況;二是推出特銷稅加強版,將預售屋納入課稅範圍;三是責成政府主管機關加強管理預售制度,包括:稽查自備款、工程付款是否合理與加強預售屋換約交易稽查、罰則,避免低買高報或高賣低報之情形,讓換約交易者繳交應有的財產交易稅。
我們衷心期盼政府施政與決策能多考量未來可能面對的問題,事先提出因應措施,而非等事情發生後,花十倍或百倍的心力與代價進行善後。
(作者是台大經濟系教授、國政基金會財金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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