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住宅與豪宅標準不同 一般住宅當年買價遠低於現價
若依「現價」貸6成 等於一毛都不必自己出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
中央銀行上周四祭出「打豪宅」措施,銀行業者昨天表示,央行已通知銀行,每月須填報「購置高價住宅貸款」統計表,內容包括全省各地區的撥款戶數、金額、成數及加權平均貸款利率等項目,以便央行事後追蹤、控管。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業者說,央行這一波「打豪宅」措施,光是貸款成數,因央行對豪宅貸款是採「鑑價或買賣價較低者的6成」,較一般房貸依「鑑價」金額的6成更嚴格,顯示面臨業者狂炒豪宅,央行第三波「打房」政策出手其實非常強硬。
但有銀行業者指出,央行對一般房貸與豪宅貸款採不同標準,「可能」是沒考慮過去2、3年房價上漲,致第三波「打房」措施出現漏洞,讓央行「打房」效果打折扣。
大型銀行主管解釋,目前各銀行承做的房貸,大都是2、3年前建商推出的預售屋,因過去2、3年來雙北市房價飆漲,當年的「買賣價」已遠低於市價。
也就是說,以目前一般房貸依「鑑價」的6成計算,經房價飆高後,購屋者實際上可貸的成數遠遠高於買價的6成。
舉例來說,某甲3年前在北市購置一棟3,000萬元的房子,如今市價已漲至5,000萬元,銀行「鑑價」結果是5,000萬元。依央行規定,最高成數為「鑑價」的6成;即貸款戶最高可以貸到3,000萬元,相當於當年的買價,「貸款者幾乎一毛錢都不必自己出。」
但在豪宅貸款方面,銀行業者表示,央行規定高價住宅貸款是「鑑價或買賣價較低者的6成」,所以即使2、3年前預售時為8,000萬元,如今市價漲到1億元,但央行規定「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的6成」。換言之,銀行只能較低的「買賣價」,而非依市價「鑑價」,即以當年的買價8,000萬元提供6成貸款,最多只能貸到4,800萬元。
銀行主管說,某種程度來說,2、3年前在雙北市購置低於8,000萬買屋的人,不但沒有被央行「打到」,甚至因依鑑價的6成貸款,一毛錢都不出即可順利「購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