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交易逾期沒申報或申報不實 罰3至15萬 可按次處罰
內政部:相關稅制未修改前 不影響課稅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 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宣布,不動產實價登錄八月一日上路。記者胡經周/攝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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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昨天宣布,不動產實價登錄將於八月一日上路,預估自十月起,民眾就可在網站上查得買賣、租賃價格等資訊。這是落實居住正義、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的重要進展。
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表示,申報程序非常簡單,如果接案的地政士、仲介未於規定的卅天內,買屋民眾於卅天期滿、再次要求申報後十五天內仍未申報登錄,或是未誠實申報登錄,均可罰三至十五萬元,可按次處罰。
實價登錄後是否實價課稅,簡太郎說,相關稅制法令尚未修改,需完成修法後才可能影響課稅,未修法之前,不影響課稅。
簡太郎說,未來民眾可於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查得相關資訊,平均每月約可新增約三、四萬筆交易資訊;地政人員會事先篩選、查證有哄抬價格等疑慮的登錄案件,以一至五十號為一區段公布,也會做去識別化處理以保障個人隱私,並抽查百分之五案件、查證登錄是否屬實。
簡太郎指出,行政部門雖已對不動產業者及地方基層舉辦教育訓練密集宣導,受理申報作業已充分準備;但為使社會各界更加熟悉實價登錄制度、讓新制上路更順暢,因此行政院最後核定八月一日施行。
至於須申報案件,簡太郎表示共分三類,一是地政事務所所收的買賣登記申請案件,二是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案件(民眾自行租賃則不必),三是不動產代銷經紀業代銷的成交案件。
內政部表示,申報書需填載的項目簡單明確,申報人可以至地政事務所填寫實價登錄申報書申報,或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網路至內政部已開發完成的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系統(https://clir.land.moi.gov.tw/cap/)申報。
簡太郎表示,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施行後,將可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減少交易雙方的交易成本,降低交易糾紛,避免價格哄抬現象;內政部也會密切注意後續須改善事項,期使房地產市場發展更為健全,實現居住正義。
| 圖/聯合報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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