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7日 星期二

UDN房市情報: 低利房貸+自用稅率 自住客兩大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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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利房貸+自用稅率 自住客兩大妙招
Jul 18th 2012, 03:03

【太平洋房屋提供】

從去年的奢侈稅,到今年8月1日上路的實價登錄,政府控管房市的動作頻頻,無非是要遏止短期投機客的炒作,讓房價透明化,建立更健全的房市。太平洋房屋行銷部李季鴻協理表示,政府保障自住客的立場未變,除了推出優惠房貸外,許多稅制的訂定,也針對自住族群有多種優惠。

延至六月底公布的101年度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房貸額度最高200萬元,前兩年零利率,對出社會不久,口袋資金有限的首購自住族,是相當誘人的政策;還可和財政部的500萬「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合併使用,總計700萬元的優惠房貸,加上300萬的三成頭期款,購屋金額達1,000萬。

另外,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都訂有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民眾只要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申請,即可享千分之二的稅率(一般從千分之十累進);而換屋時會課徵的土地增值稅,太平洋房屋行銷部李季鴻協理表示,持有時間愈長,金額也愈大筆,是不小的負擔,建議屋主要善用自用住宅的10%增值稅率與重購退稅方式,合法節稅。

自用住宅用地可享10%的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比起最低20%起跳計算的稅率,可省下近一倍的稅額;但太平洋房屋行銷部李季鴻協理提醒,每人只有一生一次的使用機會,已經使用過的屋主,則需符合更嚴的自用住宅條件,包括設籍且持有要連續滿六年,出售前五年無出租營業使用等,才能享有一生一屋的10%土地增值稅優惠。

另外,屋主還可利用「重購退稅」方式,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來補足換屋金額,根據稅法的規定,只要是出售前一年無出租營業使用的自用住宅,即可使用重購退稅優惠。假設A房賣1,000萬,增值稅200萬,買了間1,500萬的B房,則可退還的稅額為200萬。

低利的優惠房貸,加上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自住客掌握這兩大妙招,可省下不少的購屋成本,讓錢花在買房的刀口上,而不需超支在額外的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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