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麥育瑋/台北報導】
內政部推動社會住宅政策,預計6月底完成「社會住宅中長期實施方案」,國宅用地將蓋社會住宅,也可能將閒置空間再利用為社會住宅;財政部配合推動釋出利多,興辦社會住宅者,出租房屋給弱勢團體,最高可享有只繳地價稅或房屋稅等優惠。
內政部營建署昨(4)日表示,政府有113公頃國宅用地,包括新北市、桃園、台中、台南,將清查位在交通便捷、生活機能、就業就學方便,以及地上物不需清理者,將用來興建社會住宅。
目前社會住宅主要推動台北市及新北市等5處試辦基地,包括萬華青年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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