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4日 星期三

UDN房市情報: 住商混合違規 新裁罰基準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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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商混合違規 新裁罰基準上路
Jul 25th 2013, 01:37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北市新的違規使用裁罰基準,列為C類既存違規使用,如永康商圈(圖)、延吉街商圈等,將發函店家另覓合法的地點,不會直接開罰。 記者盧振昇/攝影

北市住商混合情況嚴重,為避免師大社區爭議重演,北市府針對都市計畫法訂出新的裁罰基準,將所有違規分為A、B、C三大類,新裁罰基準今天起上路

違規情節重大的A類及今天起後新設立店家的B類,未來只要一被檢舉、查獲,立刻依都市計畫法開罰。

若是既存違規的C類,將函請店家另覓合法地點;但嚴重影響公安者,將直接依都計法裁罰。

不過市府已設專案小組者,如師大社區、未立案宗教場所、資源回收業,以及已有專業法令,如網咖、電子遊樂場、舞廳舞場等特許行業,將依現行機制處理,不適用新的違規使用裁罰基準。

師大社區爭議引發民眾對於居住品質的重視,住商混合情況嚴重的永康商圈、延吉街商圈,也紛紛傳出有居民抗議商家造成噪音、空汙等問題。

都發局今天公告裁罰新制,依照違規情節輕重、新設立優先執行、和主要分區劃設相容與否及違反公安等四大原則進行裁處。

都發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表示,新的裁罰基準,將違規案件分為三大類。

其中A類為「嚴重違規使用」,如住三設飲酒店業、特種零售業、殮葬服務業者。

B類則是今天以後設立的新店家,只要其設立條件,如路寬、樓層高不符分區使用規定者,都將直接依照都市計畫法開罰6至30萬元,採連續罰,必要時將斷水斷電。

不過若像永康商圈、延吉街等商圈,本就有既存違規使用情形,但可能路寬、樓層、營業樓地板面積等「附條件」不符規定者屬C類,將函請業者盡速另覓合法地點。

民眾若有疑問,可電洽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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