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 星期六

UDN房市情報: 都更3條文違憲 張金鶚:不影響文林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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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3條文違憲 張金鶚:不影響文林苑案
Apr 27th 2013, 20:00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周志豪/台北報導】

大法官前天作出七○九號解釋,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昨天親上火線說明,北市府尊重釋憲結果,但因法律不溯及既往,不會影響文林苑案。至於進行中的都更案件,北市府會盡快和內政部討論後續因應措施。

張金鶚表示,去年文林苑事件後,北市府已提出修法建議,和大法官會議的方向一致。至於王家提出都更條例第卅六條代拆規定違憲,他說,大法官會議沒有受理,加上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釋憲結果不影響文林苑更新案的核定及執行代拆作業。

文林苑三方協商平台是否因此生變?張金鶚說,目前王家、同意戶接受的資訊都是片面不全,難免會出現情緒性用語,只要釐清大法官釋憲解釋文,回歸協商平台理性討論,他相信仍有希望解決文林苑爭議。

張金鶚表示,協商平台六人小組已形成初步共識,就合法、公平合理、浪費社會資源最少三大原則,擬定出多個可能方案,包括原地重建也是方案之一,近期內將分別徵詢王家、同意戶及樂揚建設三方意見,「協商期程則沒有時間表」。

除了文林苑何去何從,大法官解釋文對於正在進行中的都更案衝擊最大。北市府都更處長林崇傑表示,北市有三百多件都更案正在申請更新事業概要,另有八、九十件正準備報核更新事業計畫,粗估約四百件恐受到影響。

林崇傑說,都更程序分為都更單元畫分、更新事業概要、更新事業計劃、權利變換及最後的申請建照拆除施工等。其中,更新事業計畫時要舉辦公聽會,但因大法官會議認定公聽會太過草率,應舉辦聽證會,後續進行中的案件該辦公聽會或聽證會、聽證會又該怎麼舉行,都有待商榷。

張金鶚表示,都更條例是全國性的法規,將盡快行文內政部詢問後續因應措施,並協助中央制定全國適用的規定。

至於有建商、民眾認為,大法官釋憲文恐讓都更更窒礙難行。張金鶚指出,事業計畫同意比例提高,讓都更事業概要前的整合工作更嚴謹,有助減少爭議,後續的審理自然變快,反倒可能縮短都更審議程序,應正面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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