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比率占20%
【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上海市稅務局日前公布,截至目前,在全市認定5萬套需要繳納房產稅的住房中,其中80%以上的購房家庭是上海當地戶籍,應稅住房比率約占20%。
央廣新聞報導,截至目前,上海共認定約5萬套住房需要繳納房產稅,其中去年認定2萬餘套,今年約3萬套。在上海最新完成認定的住房中,應繳稅住房比率約占全市住房總數的20%,其中八成以上的購房家庭是當地戶籍。
根據上海的試點方案,房產稅徵收對象是上海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徵收房產稅,稅率暫定為0.6%和0.4%,對上海家庭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面積才徵稅。今年需要繳納了全市應繳納房產稅的住房最新統計數據。其中90%適用0.4%的稅率,主要集中在非中心城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最近發布關於繳納2012年個人住房房產稅(以下簡稱房產稅)有關事項的提示,並開通房產稅繳稅紀錄查詢系統。納稅人應該在12月31日以前,辦理繳納當年度的應納稅款。
房產稅認定後,如果涉稅資訊發生變化,可攜帶有關證明文件、資料,到應稅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申請辦理變更認定手續,從重新認定之次月起調整納稅。
對逾期繳納的自明年1月1日起要按天收取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根據「上海市個人信用徵信管理試行辦法」將未納稅信息納入聯合徵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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