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通過修正草案 同意人數提高
禁拆除釘子戶 清除所有地上物、取得建照才能預售
【聯合報/記者江碩涵、楊湘鈞/台北報導】
|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規定不能強拆釘子戶,必須清光所有地上物並取得建照後才能預售;圖為都更陷入僵局的文林苑建地內,拒拆遷戶依然堅守在工地中臨時搭建的組合屋。記者陳再興/攝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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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昨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大幅提高都更門檻。營建商說,修正版本嚴重打擊建商參與都更意願,等於判了都更「死刑」。
但行政院長陳冲表示,社會關注的都更資訊不對稱、相關通知未能送達、政府強制徵收及強制拆除的爭議、都更案預售時機,及公地遭私地以小吃大等,未來完成修法後,都可獲適當解決。本案將送立法院審議,並列為優先審議法案。
根據草案規定,未來都更人數門檻將提高,允許地主撤回同意書,禁止建商拆除釘子戶,而且建商必須清除所有地上物、取得建照才能預售。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表示,文林苑事件後,「都更」變成洪水猛獸,許多民眾、住戶都不願意參與都更,很多做到一半的都更案只能「喊卡」。
行政院修正草案允許住戶撤回同意書,對建商來說,更難與住戶溝通,住戶也會因為利益關係,動輒以撤回威脅,新法形同懲罰建商。
他表示,同意人數門檻提高,加上必須清除所有地上物才能預售,使得建商參與都更的風險大幅提升,也更難整合住戶意見,尤其是老公寓、老大樓住戶無法直接切割、排除在都更範圍,只要其中一戶反對,都更案就會告吹,種種限制讓建商不願意參與都更,都更已經死路一條。
遠雄集團發言人蔡宗易說,修正案只限制建商整合過程,卻沒有限制住戶條件與義務,對建商來說都更風險極高,倘若投入大量資源,只要住戶一反對就前功盡棄,政府又無法落實公權力,對建商來說損失大,參與都更的意願一定會大幅下降。
東亞建築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唐惠群表示,雖然人數門檻提高,整合困難度提升,不過新修正草案也讓都更過程更加透明化,未嘗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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