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天頒布壽險業購買不動產的「新六條」,包括最低報酬率提高到2.875%、不可事後拉高租金等;但金管會也決定,對於政府的地上權開發,和3億元以下的交易案,做法可較具彈性。
金管會說,考量引導壽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而且地上權有一定使用期間,和一般不動產性質不同,如果是配合政府公共建設,且有規定開發時程的地上權案件,可以不比照素地規定。
另外,投資不動產應該要逐案提報董事會通過,但如果風險資本額(RBC)達到法定規範200%以上的壽險業者,不動產交易金額在3億元以下,可免提報董事會。
為了避免壽險財團繼續插旗精華區不動產,金管會上周針對保險業投資不動產再祭「新六條」禁令。其中,保險資金買不動產,最低報酬率須符合「2年定存利率加6碼」,即2.875%,比原本的2.125%,再提高0.75個百分點。
由於部分壽險公司曾經發生,買樓時未達到標準,但購買後調高租金。
金管會這次特別要求,未來保險公司必須在出價時,就要符合標準,不能事後提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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