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委託銀行辦理抵押貸款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君、楊文琪/台北報導】
「以房養老」可望11月中旬起試辦,內政部已完成規劃,正進行各項財務精算作業,待完成後呈報行政院核定,即可正式推出,現規劃由五都開始試辦。
| 圖/經濟日報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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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社會司司長簡慧娟昨(31)日表示,「以房養老」屬於一種老人經濟安全的作法,初步規劃年滿65歲以上、名下有不動產、沒有繼承人者,做為試辦的對象,在行政院核准施行後,將公開招標,委託銀行辦理房地產抵押貸款業務。
簡慧娟說,銀行只是委辦這項業務的單位,申請人的不動產抵押權是給內政部,所以資金也由內政部籌措,這項業務的資金主要來源是公益彩券回饋金,101 年度編列3,300萬元,102年度有3,100萬元,因資金不多,初期會由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與台南市等五都開始試辦。
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指出,符合條件且有意願申請這種「逆向抵押貸款」的長者,可以名下的房地產向代辦銀行申請,銀行將會前往鑑價,再看申請者的年齡,依國人平均壽命來推算其可能的餘命,每月給予一筆生活給付。
陳素春說,「以房養老」的作法比較適合中低收入戶,而且房價不是太高的,因為房價太高的話,代表所有權人的生活比較不虞匱乏,且可自己處理不動產,例如賣掉拿到一筆錢後買較小的房子或是租房居住,不必來申請抵押貸款。
她強調,這項新政策涉及民眾的身家財產,要考量的事情很多,相關配套及財務試算都要很謹慎,目前整個規劃作業已近完成,完成後還須呈報行政院審查,核定後就會對外公布,並舉辦巡迴說明會,讓國人了解這項新政策的內容。
不過,銀行業者指出,目前利率水準偏低,一般而言,抵押房產後,每月可能領不到2萬元,以月領1萬5,000元估算,對老人家吸引力不高。
央行總裁彭淮南便曾在立法院答詢時指出,「以房養老」這項政策可以研究、他並不反對,但他個人對房子有感情,想保留房子,所以「寧可把房子放在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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