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仍緊盯金融機構不動產放款風險集中度的控管,16家被要求改善的金融機構,已陸續調降不動產放款比重,或增提備抵呆帳準備,以符合金管會的要求。
金管會決定放寬企業建築融資限制規定,企業興建廠房融資可以不計入不動產放款30%上限,以鼓勵台商回台投資,在放寬限制的同時,金管會仍將注意金融機構的不動產放款風險集中度問題。
為避免金融機構風險過度集中在不動產放款,金管會去年起對銀行承作不動產放款,列出3大管制標準,逐年作檢視,今年未達標準者,必須在年底前調整。
這3大控管指標,包括第1,房貸餘額前10大銀行,房貸餘額不能超過總放款的30%,其餘銀行不能超過40%;第2,前10大銀行土建融不能超過總放款的10%,其餘銀行15%;第3,所有銀行不動產擔保放款不能超過總放款的70%。
今年有16家金融機構因未達標準,被要求調整不動產放款比重,或增提準備。
銀行業者表示,增提備抵呆帳準備對銀行來說,成本相當高,因此,不少銀行會選擇調降不動產放款比重方式,如貸款案到期後,不再新貸,就可將比重往下調,或是擴大存款也可讓比重下降,以符合主管機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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