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住宅法今起施行,實施四十五年的國宅條例走入歷史,政府將不再興建國宅,現存國宅餘屋一百卅六戶,多為商店住宅,有的是黃金店面,內政部有信心完全銷售出去。
營建署表示,國宅條例「落日」後,仍有一百一十三公頃的國宅用地,分布在新北市林口選手村、桃園縣等八、九個縣市,營建署已依內政部長李鴻源指示,評估興建社會住宅。
由於台北市將在二○一七年舉辦世界大學運動會,擬將選手村蓋在新北市林口運動公園現址,因林口當地居民強烈反對,台北市政府在行政院協助下,決定在國宅條例落日之前,以國宅條例的法源,興建三千四百戶「國宅」做為選手村。
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這可能是以國宅名義興建的最後一批國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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